哈尔滨 医疗保险慢性病申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23: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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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医保特殊慢性病补贴25日起申报

<<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医疗费补贴暂行办法》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每年最高可获得2400元补贴

据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李巍介绍,此次补贴选定的八种慢性病包括:高血压病合并症(3级、合并心、脑、肾、主动脉或视网膜病变之一者);脑血管意外偏瘫(脑出血或脑梗塞引起);冠心病(陈旧性心肌梗塞或合并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糖尿病(合并四肢动脉病变、肾病或视网膜病变);肝硬化失代偿期;血液(腹膜)透析门诊治疗;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非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对享受以上前三项补贴待遇的人员,每季度补贴450元,享受其他五项补贴待遇的人员,每季度补贴600元。享受两种以上补贴待遇的人员,每季度予以600元补贴。补贴项目及支付标准将根据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积累的情况调整。医疗费补贴划入本人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费补贴账户,当年结余部分,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享受补贴待遇的人员,须持《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看病购药。

市区10家定点医院接受申报

据介绍,此次可申报对象为市区参加医疗保险的患病市民(不包括呼兰区、阿城区)。本年度申报时间为7月25日至8月10日。申报地点为哈医大四院、省红十字医院、211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红十字中心医院、市二院、市四院、市二四二医院、市传染病医院(肝硬化失代偿期患者指定医院)、市一院(医疗照顾人员指定医院)。

申报人员对照《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病种诊断标准》核对本人情况,符合标准的,由参保人单位医疗保险代办员或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申报:身份证、医疗保险证原件和复印件;近两年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及以往相关的影像学资料;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到定点医疗机构领取并填写申报表。

申报后,申报人员应领取回执单,待初审结果公布后,合格人员持身份证、医疗保险证及回执单到指定体检医院登记,并按规定交纳体检费用后参加体检。据市劳动保障局医疗保险中心副主任杨林介绍,为照顾申报人员,体检费将下调。

专家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