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精通房权这方面问题请进!!有问题!! 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4:14:17
第一个是,以前是单位的职工现不是了单位有权收回单位房吗??

第二个是,原来我是单位的职工,
后来被单位开除了 ,
但家里有人也在这单位,就把住房证改成他的名字了 ,
他不在这住,,但我还在这住,,钱还在交,,
现在要拆迁了 ,面临分房问题,
今天来登记的了,是按照住房证上的名字冩的 。
但事实上是我在这住!
我想把登记表上的名字改回来,或是把住房证改名字改过来! 因为不登记我的名字就要拿不到房子了!!怎么办?

谁知道精通的 帮帮我吧!!!
明天最后一上午了 !!
急死了 !! 谢谢各位了 !!!
现在问了,改名字很容易,只是又面临一个问题,现在是我哥的名字,他是单位的职工,分房补偿这块是给职工的 ,在改成我的名字就怕万一得不到任何补偿包括房子,如果还是我哥的名字,他那边有房产,如果把房子转到他儿子身上,就有补偿这块了 ,现在咱只是自己这么想,现在是哪头对自己有益利益大搞不大清楚,咨询一下,麻烦各位了!! 急啊 !!

你问的基本不是一个法律问题,只涉及到单位内部福利房分配制度。这样的制度在单位资产或者物业管理部门是有的,你可以去索取。

第一个问题,刘律师回答有误,如果房产不能收回,那房子不就变成你的不成?想想也不对!

第二个问题,一般福利房分配制度是不允许转租、转借等等私自变更福利享有状况的,遇到这种情况单位有权随时收回住房。但是你不让人家知道你住了哥哥的房子,或者单位没人检举和追究你哥哥转借住房这一事实,以哥哥的名义获得补偿是可以的。

单位分的房子,如果单位与职工间无约定,即如果离职,则房产收回之类的约定,则一般职工离职,房产不能收回。另外,如果房产现在的承租人是他人姓名,但实际居住人仍是你,则显然你做为居住人有权获得补偿。建议:此类事务不仅涉及你所询问的法律问题,按相关法律规定可能涉及更多法律规定,如有条件可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