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之别院中的“之”的不同解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8:04:57
不少人把“之”解释为“癞蛤蟆”,我认为应该解释为“到、去”,作动词解释;因驱不能解释为“驱赶到”,中间省略了宾语蛤蟆。这样解释是否合理?
文言文中,宾语省略是较为常见的,很少省略“于”这种介词。而“之”在文言文中没有介词这项用法,解释为“到、去”只能是动词。

“驱之别院”中的“之”,代词,代“癞蛤蟆”。这个解释是明白的。
首先,联系上下文,神定,捉虾蟆,鞭数十,驱之别院。四个短语的主语都是“我”,但蒙前省略了,第二个分句提到了虾蟆,这第四个分句用一代词之,合情合理,文通字顺。
其次,在“驱之别院”中,驱是动词作谓语,之是代词作宾语,别院作为处所名词在这里只能是补语,它的前面省略了一个介词“于”是显而易见的。
再次,从语感上来说,把这句古代汉语译作现代汉语,总感觉少了介词“于”,也就是你说的“到”,这是正常的,在译文中补出来就是了。
最后,文言中省略介词“于”的例子是常见的。例如:《鸿门宴》:“将军战河北,臣战河南。”“战河南”即“战(于)河南”,同理,“战河北”就是“战(于)河北”。又如,《张衡传》:“后数日驿至,果地震陇西。”“果地震陇西”中“陇西”应该与“于”合成介宾短语做“地震”的状语。这里省略了介词“于”。

你认为解释为“到、去”是对的,但不是动词,应该是介词,趋是动词

不敢苟同。这是个省略句。驱之(于)别院中。省略的这个“于”,就是“到”的意思。

我觉得不对哦."驱"在这儿是使动用法,可以解释为"把……驱赶"的意思,这句话就可以理解为"把癞蛤蟆驱赶到别的院子去",你认为呢?

应该解释为去和到,否则少一个连接别院的动词.
之解释为名词的话,一般后面应该再连接一个"之,于"类的动词或者介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