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法律的吗?问一下关于保管责任和使用责任的问题!谢谢各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0:45:53
各位高手帮忙看看应该怎么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给客户做新闻发布会,需要我提前去看场地并拍照片回来给客户看,按理拍照用的相机是应该从公司行政处申领,结果那天公司的相机被其他项目组借出使用。
我请示了部门经理,部门经理说你有相机吗?或者借一部先去拍,当天必须交给客户,我答应了,并向同学借了相机。
不幸的是,从该场地回来的路上,我不慎将相机和钱包丢失。
这样的情况下,相机的赔偿费用是不是应该我和公司共同承担?有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政策?
钱包丢失肯定是保管责任。但是相机是由于公司这次事情才借出来的,所以我认为有公司的使用责任。
拜托各位高手解答一下,谢谢啦

要追究公司的责任很难,因为是你而不是你们公司向朋友借相机,你和你朋友之间是借用关系,你有保管出借物的义务,现在你丢了出借物自然要赔偿你朋友的损失。

你公司对相机的丢失没有任何过错,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