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手指或脚腕骨折构成轻伤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9:28:33
某日甲方一人接到莫名电话(乙方)然后在电话里争吵起来,随后乙方找到甲方去打架,在甲方没有防备的情况下乙方先动手打了甲方,然后甲方正当防卫,把乙方打跑了.随后乙方又拿刀返攻造成把甲方一人砍伤(刀伤8厘米,医生诊断伤及骨膜,但是X光片还显示不出),乙方手指骨折一人,脚腕骨折一人,(可能是第一次交战时造成,第2次乙方泛攻时甲方没有动手),象这种情况应该怎样处理

1 甲乙双方都构不成轻伤
根据最高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二十三条1节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末节)粉碎性骨折或者2节指骨线形骨折;第二十一条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 (儿童达 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
2 属于轻微伤
公安机关可根据打架的原因,责任的不同,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