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处罚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9:29:56
我是开货运公司的,在工作会给与客户按净价结算,实际上就是回扣。(所有这一行都是这样做的,要不没法生存)这一情况给工商局查到了,回扣金额在5000元。现在工商局要罚我公司7.5万元,并没收对方回扣所得5000元和罚金1万元。这样对吗?我有权申诉吗?如何申诉?结果会怎样?

工商部门的处罚是合法的。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按照这一规定,回扣是商业贿赂行为,另外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 第九条第一款规定“ 经营者违反本规定以行贿手段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予以没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商局对你公司给予7.5万元,是在法律规定的幅度范围内的,因此是合法的。

被抓到了,就算你灾了!你这行为属于市场规制的对象。目前可以依《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一般情况下如你所说是合法的。
知道了吧,被抓了就认栽吧,想做大事就狠点嘛,买通官府嘛,你能吗?

没用的,不要挣扎了,潜规则毕竟要服从于法律。

工商不对 任意处罚

回扣就是违法的

不太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