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好人没好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7:50:32
本人是一村村民,家2亩2分地,在2000年的时候,同村徐某协议租赁土地,个体喂猪,也有合同“签了没拿,在徐某那里” 合同如下:租赁方徐某,甲方,地主王某,乙方,租赁期为期10年,甲方投资建筑,每年光给乙方交公粮其他赔赏没有,02年公粮免了,直到现在没有给本人任何赔赏,中间10年协议,10之内如土地被公家所站,所有赔赏都归乙方,直到07年,一直没有给任何赔赏,甲方提出要回土地,乙方不同意归还土地,他说合同不到期不归还。但是乙方认为,10年以过7年,不光不给赔赏,粮食无法种植,导致两方争执惊动法庭。他的理由,合同没到期,而且合同已附加年限和不利于乙方内容,重前到后只出示一份假合同,他还要求,他所键的房子,要求乙方赔赏。
本人,要求终止合同要回土地。
总而言之,甲方出而反而,言而无信,不遵守合同,才导致惊动法庭,开庭(07/08)至今没判。
就是因为我太相信人了啊,都10了年的交情了,我也不知道会闹成这样。。。着个应该怎么判啊`

1.你可以去找证据,比如你们当初签合同时有(证人)外人吗?
2.你可以通过村委会调节此事。
3.你可以委托司法机关鉴定你所说的(假合同)的真实性。

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呢!把这么重要的东西不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