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债务问题执行阶段的咨询!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2:58:50
具体问题如下:今年7月由于我贷款的房子累积6期以上拖欠银行贷款被上海普陀法院依法判决.现在处于执行阶段.每周必须到执行法官处受一番软硬兼施的问话.每次过去都是说,如果下次不带钱过来就依法拘留.我想问下,如果我申请拿出我的房子拍卖.(前提是,现在有房客居住,不肯搬走.产权人是我,房子价值65万,债务是39万.目前我无业无财产),法院是否还是可以将我作为拒不履行来拘留15天处理呢?还有我是否可以委托我妈妈去呢,每周都去,实在是受不了了.

产权人是你,你怕个屁啊!想卖就卖嘛,这样不就可以了拉吗?

感觉这位法官有点像小流氓
···敲诈勒索威胁型
您如果申请执行的话·法院当然不可以将您作为拒不履行来拘留15天处理
楼上的代收房租的方法也很不错·值得参考
对于您可不可委托别人去···应该是不可以的··这是法院的一种手段··折磨债务人··变相的逼迫债务人还款

有房客居住,感觉是出租,应该有房租收入,建议你与银行协商,由银行收取房租,用来偿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