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友被我前夫诬告为重伤害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21:10:07
2007年5月26日,我与我男友相约在夜市吃饭,我男友又约了他的朋友和他朋友的媳妇一同前往,我们从下午8点吃到下午10点多,快要结束时,我前夫与朋友也来到这吃夜市,我前夫看见我后,乘我男友去上厕所时,上前坐在我旁边向我索要钱物,并将我们饭桌掀翻,用啤酒瓶要砸我,我男友的朋友看不下去,上前制止,两人扭打起来,我男友的朋友将我前夫打成重伤害,事后我前夫诬告我男友打的,我男友的朋友也说是我男友打的,现我男友已被刑拘,我该怎麽办?

请律师介入。可以让律师做正当防卫的辩护。应该不是很有问题,当时那的人肯定很多,所以多收集一些证据就可以了。

关键是要搜集证据。可以去那家夜市老板那里取证。

故意伤害罪名 可不轻
找律师,最重要还是找人证
绝对要作完全无罪的辩护!
夜市到处都是人,而且可以找员工 找老板
应该可以证明到 是你男友的朋友打的才对.
但如果 是光线太暗认不出人或什么的.
那就只能往正当防卫打了

从你上述的情况看此案例还够不上正当防卫,应该属于过失致人伤害,因为是你的前夫滋事在前,而你现男友的朋友不是出于故意目的去伤害他,只是在去劝解你前夫的不法行为中将其致伤.
另一个问题,你说现在你男友被陷害,当了替罪羊,那你现在应该去找个律师,让他去搜集你现男友的无罪证据,如果到最后真的找不到证据,那只有及时对被伤害人(就是你的前夫)做好经济赔赏,因为根据案件的性质而言,只有这样到法院时可以判个缓期.

什么人啊!!!真是的,他要告就告,有什么了不起的!!!
邪不压正!!!

他们在打,不知道你男友干什么去了……真是的,这样也算是你男友,……前男友也这么没素质,现男友这么没勇气,你的眼光也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