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应该是15天啊,为什么公安局的人说要等到开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8:42:13
我的男朋友被刑事拘留,理论上面是可以取保候审的,但是为什么公安部门的人说不能取保,而且要关到审判才能放,这样说法是对的吗?
案子是这样的,别人把卡掉在取款机里面我和男友修改了密码取走了42500元,事后我学校知道了,我们两个就去自首了,钱在当天也全部还了,因为我是学生有学校担保可以出来,取保候审。但是我男友被拘留了,请问他可以取保候审吗?为什么公安说要关到审判才能放,不是14天就可以了吗?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说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第二款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由此可知,刑事拘留剥夺人身自由的期限,一般为10日,特殊情况下为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后羁押时间可长达37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不过,在拘留的37天内会变为逮捕,然后就是长时间的羁押,直到法院判决生效为止。时间通常半年到一年之间。

如果你的男友如果被拘留超过了法定的期限,且当地公安机关仍未对其报请批准逮捕,也不予以释放,这种做法便是违法的。你的男友及其近亲属有权根据上述规定,要求当地公安机关解除对拘留措施,予以释放。如果当地公安机关拒绝解除拘留、释放,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反映,由人民检察院监督当地公安机关纠正其违法行为。

  你所说的“15天”应该是行政拘留的最长时限,行政拘留也叫治安拘留,是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属于最严厉的行政处罚,对行政拘留的立法自然应慎之又慎。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一项违法行为裁决行政拘留最长期限不超过15日的规定,是维持了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规定的“拘留: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为三十七天。在此期间内,会转为逮捕,否则,就要放人。逮捕后,就是长时间的羁押,等候法院审判。通常需要4-5个月左右的时间,所以公安局会说“要等到开庭”,这说明已经批准逮捕羁押。

取保候审不是对所有犯罪嫌疑人适用的。公安机关认为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