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取暖费收取是按套内面积还是建筑面积?有没有相关的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00:56:43

这种问题根本无法可依,是困扰居民的问题啊,都是开发商说了算。

我给你找了一段材料,你看一看:

我是太阳星城的业主,现在又要交取暖费了。我今天看到这样一些说法,贴出来大家商讨:
关于按着销售面积收取取暖费方面的诉讼,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提供了法律援助。邱律师认为,关于物业取暖费诉讼,性质应属供暖合同纠纷,被上诉人应按合同的约定,即按照供暖及应达到的温度标准收取取暖费,现在被告的供暖面积小于建筑面积,分摊面积上的温度达不到规定的指标,因此,被上诉人按建筑面积收取供暖费对消费者来说是显失公平的,双方主体之间权利义务不对等,热力公司这部分的收益应属不当得利,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对于这种无商议性的格式条款,应视为无效条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不按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物业按着销售面积收取我们的取暖费,那么,按照北京市规定的每家温度不低于16度的标准,我们就有全力要求我们的公摊面积的温度也要达到16度。如果达不到16度,就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属于物业不按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物业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按着销售面积收取取暖费,那么我们要求每层楼道、电梯间、地下室的设备间、一楼大厅、锅炉房、水箱房的温度都要达到16度以上。这个物业做不到,因为那里没有取暖设备。这样,物业属于不按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大家记住了:不要按着销售面积交取暖费。
另外,世纪佳园现在是按套内收取。我们业主也应该为权利争取。

建筑面积,由国家的文件,可以在网上搜到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供暖费是按照建筑面积收费的。民用房屋有4种收费标准:1.热力集团供热:24元/平方米;2.燃煤直接供应:16.5元/平方米;3.燃煤间接供应:19元/平方米;4.燃气、燃油和电锅炉供暖:30元/平方米。

是呀,我刚交了也没有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