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产品品种减免增值税时,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如何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2 08:16:58
水泥产品品种很多,但税务局只对其中的部分品种批准了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销项税可以按收入金额直接计算,请问这几个品种的进项税该如何计算啊?有没什么规定吗?
很着急呀!有重赏!谢谢
ssueeq 能不能把计算公式列一下,万分感谢!!!

“即征即退”并不是免税,其所征所退也是按照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后的应纳税额来计算的

外购的实行即征即退水泥产品再进行销售时候,进项税可以按照正常抵扣,不因销项税即征即退而不抵扣进项税。主要把握能否抵扣的精神就是---该产品是属于免税产品。

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公式,其分子"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和"非应税项目营业额"以及分母中"当月全部销售额"中与分子相对应的销售额、营业额,均为纳税人取得的销售免税货物的销售收入额和经营非应税项目的营业收入额,不再进行不含税收入的换算和剔减销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公式在财税[2005]165号

财税[2005]165号

这里面太窄了.加不下.老串行.不好意思了.
麻烦你自己看一下好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