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家长可否告网吧赔偿精神损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5:56:24
我的小孩(10岁多,小学四年级学生),自从迷恋电子游戏后,经常到网吧玩游戏,致使学习下降,性格变坏,还偷取大人或亲戚钱包里的钱去上吧玩游戏,多次在网吧找到小孩时,警告网吧不要让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但网吧依然接纳小学生进入网吧,家长十分气愤,砸了网吧电脑,网吧老板要家长赔偿电脑,请问家长可否告网吧赔偿精神损害?请律师和法律专家指点!
谢谢

您的这个问题现在是热点的社会问题.

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在司法上给网吧以赔偿的义务,但一般各地都有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规定网吧不可以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否则将给网吧以行政方面的处罚,比如罚款,停业等等。但还没有涉及给以上网的人以赔偿.

另外,精神赔偿在我国发展非常不健全.现在实践中的情况是死亡,重伤才能获得精神赔偿.而其他的情况是很少能获得精神赔偿金的.

这个问题是这样的,单纯的要求精神赔偿是不会得到支持的,但是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是事实,那么网吧应当接受行政机关的处罚,但是你砸坏电脑业是要赔偿的。

不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楼上有人说重伤才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是错误的,因为,侵权行为不仅包括侵犯身体健康权,还包括侵犯具体人格权(如隐私、名誉权等),难道侵犯名誉权和隐私权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楼上的同学估计只看了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就以为只有人身损害致重伤才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而且,就人身损害本身而言也不是绝对的,如对未成年人的轻伤害也可以向侵害人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同学。。法律不是这样学的。。。。。

首先,网络业者让未成年人进入属于行政违法,家长应当向当地的公安、文化或教育行政部门举报和投诉,由公力机关进行行政处罚,如果公力行政机关行政不作为,家长可以向其上级行政机关投诉或提起行政诉讼。

你们私力救济的方法(砸网络业者的电脑),虽然合情却不合法,我在个人感情上也非常支持你们的行为,但是,从法律专业的角度出发,你们的行为还是属于违法行为,构成了对网络业者财产权的侵犯。网络业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要求你们赔偿财产损失。

因为,业者的财产电脑不是非法财产,而且,你们也没有执法权。

另外一个角度说,家长要求业者精神损害赔偿是有一定困难的,因为,从法律角度上说,首先你们要证明网络业者有侵权行为,而侵权的对象就是你们的孩子。但是,就现有法律而言,还没有明确将这样的违法行为认定为侵权的法律条文。

下面,我只能从法理上进行对你们比较有利的分析了,但是,由于没有法律条文的明确规范,是否能获得法院的支持,我没有把握。

###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