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冲突规范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9:13:21
冲突规范里有无选择性冲突规范和有选择性冲突规范,能帮我举些例子说明一下吗?

国内专用实体规范是指一国的无须冲突规范指定而直接适用于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这种规范有时包含在各个相关法律中,有时则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

国内专用实体规范是国际私法中直接调节冲突的法律规范,所以是国际私法的渊源之一.

一 安东夫人诉巴特罗案:典型的识别制度的判例起始于1889年法国最高法院对一起涉外民事案件的审理,即安东夫人诉巴特罗案。该案的主要情况是:安东夫妇均为马耳他人,安东夫人在丈夫死后要求取得其丈夫所遗土地的收益。安东夫妇结婚时住所地是马耳他,婚后移居当时的法国殖民地——阿尔及利亚,在那里购买了地产。安东夫人在阿尔及利亚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根据马耳他法律,享有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以及死去丈夫地产的1/4用益权。当时的马耳他法律规定:未亡配偶以配偶身分可以取得已亡配偶的遗产;未亡配偶可以取得已亡配偶1/4的地产用益权。而当时的法国法规定:未亡配偶可以以继承人身份取得已亡配偶的遗产,但是未亡配偶不得取得已亡配偶地产的用益权。如果根据马耳他的法律观点,安东夫人的请求的性质应定为配偶权利,那么根据法国关于解决涉外夫妻财产关系的冲突规范,应适用马耳他法律,即配偶权利依结婚时当事人的住所地法,其结果是安东夫人依法可以取得土地收益的四分之一;如果根据法国法的观点,将其性质定为不动产继承,则应该适用法国法,结果依据法国的冲突规范的规定,不动产继承依物之所在地法,即法国法,安东夫人则不能取得土地的收益权。可见,本案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对安东夫人要求的法律事实进行识别,以判定其究竟是夫妻财产关系,还是继承关系问题。这一识别直接涉及采用何国法律为准据法,其判断结果也将截然相反。本案中法国最高法院最后依据外国法律的观点进行了识别,将该案件纠纷识别为夫妻财产关系,使得马耳他的法律得以适用,满足了原告安东夫人的诉讼请求。
二 福尔果遗产案件:反致问题由1878年法国最高法院对福尔果遗产案件的判例所确定。该案件的基本情况¨是:福尔果是非婚生子,具有巴伐利亚国籍,从小随母亲移居法国,后在法国死亡,并尚有一笔动产在法国。福尔果无子女,去世前,他的母亲和妻子都已经死亡。于是他在巴伐利亚的旁系亲戚向法国的法院提出继承请求。依据巴伐利亚法律,他们是法定继承人,而依法国法律,非婚生子的一般旁系血亲无继承权。当时法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动产继承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