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个情形算不算抢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5:10:19
如果有人去偷别人家的狗,被邻居发现后,强行争脱,狗还是带走了。请问这种情形算是“抢劫”吗?
刚才我忘了补充一条——当时他们是开着车去偷狗,邻居发现他们后,抓住汽车的门把手,想阻拦他们,他们强行开车后,把人刮倒在地,当晚该人入院检查问题不大,但第2天身亡。

再次补充:邻居的死亡存在医院的诊断及抢救过失,对此院方已经赔偿死者家属,但很难讲没有前一天被天刮倒的连带关系.

如果狗的价值较大,其偷狗的行为有可能构成盗窃罪。
在实施盗窃时被发现,为逃脱而实施暴力的,有可能转化为抢劫。但要看这种暴力达到什么样的程度。

如果这种暴力只是达到强行挣脱的程度,恐怕还达不到抢劫所要求的暴力程度,也只能够认为是盗窃行为实施后的抗拒抓捕行为,不能转化成抢劫。

如果这种暴力达到对人身可能的轻伤害,则有可能转化为抢劫罪。

回答补充:
依您所述,如果邻居的死亡原因为前一天被车挂到拖行,则很可能使他们的盗窃行为转化为抢劫。
如果其死亡并非因前一天的车挂拖行行为,而是因为其他原因,则直接认定盗窃行为转化为抢劫还是有些不妥的。

回答再补充:
您也说到了邻居的死亡因于医院的诊断及抢救过失,这属于刑法理论中的独立介入因素,它的出现独立于现行行为的异常的,是一般人的生活经验所不能够预料得到的。那么这个介入因素的存在,就切断了先行行为(即小偷的偷狗并挣脱行为)与邻居的死亡结果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邻居的死亡结果不能够由小偷来承担刑事责任,即其盗窃后逃跑的挣脱行为并不能转化为抢劫。
但是,在民事赔偿部分,却可以追究小偷的民事赔偿责任,因为是其行为导致邻居伤害,这部分的损失应当由其承担。

看那狗值多少钱,以狗的市场价来看,是不是构成抢夺罪.

主要是犯罪客体问题
如果价值大的话自然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