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3:08:49
我的情况是:有十年以上工龄,到今年16年了,如果公司和我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我应当得到怎样的经济赔偿,具体是怎么算的?我看网上有人说是每年补偿一个月的钱,十二年封顶,是这样的吗?
如果是,每个月补偿多少,是单算基本工资,还是也加上加班费。
还有,在此期间,只给上了医疗保险,没有上养老保险,他们这样是合法的吗?
我和他们今年合同到期,没有续签。他们今年把我们原来的那一部分工作整体承包给了一个小公司,并且让我们自愿归到哪个小公司名下,和他们签订的合同。如果你不愿意加入,你就等于事业了。我看到网上有人说这种情况,属于劳动合同到期,不属于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进行赔偿,有这种说法吗?
是不是有规定,当工作到多少年后,公司就不可以随便解雇员工?

我的情况是:有十年以上工龄,到今年16年了,如果公司和我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我应当得到怎样的经济赔偿,具体是怎么算的?我看网上有人说是每年补偿一个月的钱,十二年封顶,是这样的吗?

是这样的。但前提是在合同期内,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会给赔偿。是你上年度的平均月工资,就是基本工资,不算加班费的。

只给上医疗保险不给上养老保险是不合法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交。

你的情况是属于劳动合同到期,不属于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进行赔偿。但是你可以要求和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新《劳动法》规定,和同一家公司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或工龄满十年,离退休多于10年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拒绝,就属于违法,就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赔偿。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能解决些你的问题,建议你看一下新《劳动法》,你就不用这么急了。

你首先看看当初你们签定的合同条款,以及结合<劳动法>和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
另外,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的政策法规也不相同的。

拖到明年,有新的劳动法,里面有一些新的规定,可能对你有利。一定要拖,新劳动法可以找一下。

2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