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可以给直系亲属买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7:19:12
姐姐是银行职工,弟弟结婚需要房子,可以用姐姐的住房公积金给弟弟买房吗?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你好
可以用你姐姐的帮你买,不是用你姐姐的给你买.
也就说用你姐姐的公积金帮你买套房,但是你们之间必须要签署一份合同,这是为了以后不会产生麻烦,当然如果关系好,也不存在什么纠纷不签定也可以.
签署合同的原因,是因为用你姐姐的公积金办理的贷款手续,所以房屋产权证上将来写的就是你姐姐的名字,你可以出首付款,贷款也要有你来负担.只是挂你姐姐的一个名.(要想用你姐姐的公积金就必须这样)
等到贷款还完以后,再之间从你姐姐的名下过户到你头上,这样你就可以用你姐姐的公积金购的房屋.
本人认为:不管关系如何最好还是签定一份合同.
合同主要内容:借用你姐姐的公积金购买一套房屋,房屋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都是有你承担的,费用上和你姐姐没任何关系.

  购房者本人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可提取各自账户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其购房消费和偿还住房贷款,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还贷)实际支出总额。”

  也就是说即便自己没有交纳公积金,也可以提取直系亲属的公积金,这样一来对于自己不交公积金的人来说是一个不小的福利,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公积金使用的灵活性。

不可以.只能夫妻双方购房时使用.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