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偷窃物品不同金额的罚款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9:26:04
我一个朋友在超市偷了一点东西,总额是17.9元,超市叫来了派出所人员,带到派出所后所长说要罚款3000多,说其中有1千是保证金,179元是超市物品的十倍赔偿价格,最后因为我朋友是学生没有经济来源,还是被迫处罚了1669元,请问偷窃500元以下的行为到底应该是什么样的罚款规定?越详细越好,谢谢大家了!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一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从上述的规定来看,保证金实际上没有这样的处罚种类的,派出所也没有1000元以上的罚款的处罚权的。
至于说179是盗窃数额10倍的罚款更加是没有法律依据。
很有可能派出所私下就把这笔钱给吞了。你可以向派出所上一级的公安局或公安分局的法制科咨询举报这件事情。
还有,你们要看看这些罚款有没有处罚决定书,如果是没有的,八成是被派出所私吞了。

这种处理方法有问题吧,偷窃500元一下貌似不触犯刑律的,顶多治安拘留,还有一些罚款,不至于那么高的数额,而且什么保证金根本没有法律依据,如果对于这个处理意见不满意,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