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债务追讨的诉讼事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7:00:55
我在新疆做生意,于某人有生意上的来往,并且他由于生意上的关系欠我一些钱,但是他在前几天没有将欠款还清就举家迁往江苏睢宁。我现在知道他的地址,以及欠款凭证。

所以请问如果要法律诉讼的话,应该向睢宁县法院诉讼还是向我所在的新疆本地的法院诉讼,诉讼的过程是怎样的。麻烦帮忙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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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欠款人不知去向的话该怎么办呢?

两法院都可以,新疆是纠纷发生地,法院有管辖权。江苏是其居住地,法院也有管辖权。但最好是在纠纷发生地进行诉讼,至于执行,可以由新疆本地人民法院移交到江苏睢宁县人民法院执行。
其实也可申请支付令,这个程序比较简便。但要求事实非常清楚。
诉讼得先向法院提交诉讼状或口头诉讼,附副本和证据材料。若由其他人代理,得提交委托书,授权分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
注意:委托书须经过公证,或当着法官的面签字。否则法院可能以委托无效为由禁止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

楼上的说的都不准确。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管辖。

被告所在地指的是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必须至今连续居住满一年)。

如果对方户籍未前往江苏睢宁,又未在当地居住满一年的话,就不能诉到江苏睢宁。

而只能诉讼至新疆(合同履行地)或者他的户籍所在地。

两地都可以啊~~一个是违约地,一个是被告住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