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道专利侵权行为~请大虾帮助~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5:58:12
1。甲有A专利产品,乙未经许可制造A专利产品,丙为乙发布销售广告,丁为乙销售,戊不知乙的侵权行为而购买。请分析!
2。甲有A专利,并制造成产品后,该产品被乙偷走,丙购买后,又卖给丁~请分析!
3。甲有A专利产品,乙未经许可制造A专利产品,丙 提供机器设备和原材料。请分析!
4。甲有A发明,已经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并公告,但还没有获得专利权,此时乙实施甲A发明。
很急的~谢谢了~

1.乙、丙、丁均侵权,他们分别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和销售。戊不知情而购买,故不侵权。
2.乙偷走的行为不侵犯专利权,但是销售专利产品并未获得甲的许可,因此侵权。丙和丁明知是侵权产品而购买则侵权,如果有证据证明丙不知情而购买,则丙不侵权。
3.乙侵权,丙不侵权。除非有证据证明丙提供的机械设备和原材料是为了侵权行为特意准备的。
4.乙不侵权,因为甲的专利申请尚未取得专利权。但是如果专利授权后乙继续实施,那就属于侵权行为了。

对李超2的一点疑问: 产品专利的侵权仅包括制造、使用、销售、允诺销售和进口这5种中好像没有购买这条吧,方法专利的侵权也相似,外观更没有购买侵权这条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