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应届毕业生因升学而和用人单位违约是不是就不用拿违约金了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5:13:17
其中2008年应届毕业生未与用人单位因升学原因做出任何约定

因为升学就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是没有任何依据的。不过如果你跟公司没有培训协议的,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是不需要承担违约金的。这个是因为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因为升学的原因。
从你现在的情况来看,你应当是还没有毕业的学生,一边准备考研,一边找工作,你现在签署的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劳动合同,而只是就业协议,只要明年1月1日以后你签就业协议或签劳动合同,那么你就不要担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问题了。

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01号咨询员

没有事先约定那就要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