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违章 被我撞死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9:24:45
昨天晚上7点左右 我驾车(农用三轮车)从营口市区反回老边区途中 下立交桥(市郊区的营大线公路上)约200米处遇一骑自行车行人,由于此人酒后 在路面上左右摇晃, 突然左晃至快车道线附近,至使我躲闪不及(营大公路 路况很好 所以过往车辆普便很快 但绝非超速) 刮右侧后视镜上 由于车速较快刮伤较严重,第一时间送往医院后不治身亡。
请问:
在此事件中 我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听说新交通法规定 只要是撞死了人 不管是不是死者违章 100%是司机责任,这是否属实?
1楼绝对是个白痴 按他的智商来看 阎王马上就要去找他了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因此,行人有无违章行为会影响是否减轻的你的责任。

首先,在道路路况、视线良好的情况下,同时你又在驾驶时观察到了被害人(你看到他时应该判断出其动向并应减慢车速),因为你驾驶观察不当造成了事故的发生,所以你要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你在驾车下桥时车速较快也是导致部分事故发生的因素,所以你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是无可厚非的,另外,我国交规中没有对酒后驾驶非机动车辆做出明确规定,所以针对被害人责任的追究很难认定,同时非机动车作为弱势群体在本事故中也受到保护的,所以该事故交警可能会认定你的全责或90%责任。

哈哈...你的火气也真大,别人回答了你的问题你还骂别人,虽然他是复制的别人的东西,但有一些道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根据你叙述的情况,我认为对方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方骑自行车没有走非机动车道,而在机动车道行驶发生交通事故,他是有过失的。
2、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上路行驶给道路安全造成了一定的事故隐患,是导致这起事故的直接责任。
不知交管部门是怎么裁决的,你最多负50%的责任。(因为驾驶机动车时应该避让非机动车、行人,必要时应停车让行)
如果交管部门裁决你承担全部责任,你可以在15日骨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公安局)申请复议,如果对复议的结果仍不满意,你可以向当地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