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政法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08:42:52
谢谢.他们的职权范围,性质,权力义务是什么.他们各级地方的组成形式.

主要职能:

(一)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保证中央、市委的部属和决策在政法部门的贯彻实施。

(二)研究和处理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实施。

(三)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研究有关方针和策略,向市委提出建议及工作部署意见,并组织贯彻实施。

(四)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五)研究和制定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政策及实施方案,供市委、市政府决策。组织、协调和推动各地区、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探索并逐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六)指导和推动政法部门党的建设,研究制定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措施。按管理权和分工,负责本系统市委管理、市委委托管理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工作。

(七)组织推动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务工作改革。

(八)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组织制定政法部门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九)指导区、县政法委、综治办的工作

(十)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委政法委(首都综治办)设办公室、宣传处、干部处、组织处、研究室、法制处、联络处、区县指导处、纪检处、老干部处等职能处(室)及其它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