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中的证据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2:02:33
比如,离婚诉讼中,一方当事人的律师通过自己的关系,得到了另一方当事人的手机通话记录,按理说,记录只能机主本人用有效证件来查,这个证据能作为离婚诉讼中的证据吗??

我不知道你们是不是去相关部门查到了这些通话记录,如果是,你们没有必要提供这些查到的证据。
你们可以向法院递交一个申请,要求法院调查收集即可。因为除了本人的有效证件,法院也可以依据案件需要进行查询。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