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计算分析题3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6:15:45
某汽车制造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9月,该公司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销售自产小汽车50辆,取得汽车价款(不含增值税)550万元。另外,向购买方收取价外费用5万元。
(2)销售自产轮胎取得的销售额(含增值税)58.5万元。
(3)购进各种生产用原材料,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合计为70万元,支付运输公司开具的运费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费3万元。
9月初,该公司增值税进项税额余额为零;轮胎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小汽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支付运输费用按7%的扣除率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销售小汽车、轮胎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计算该公司9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和消费税税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1借;应收帐款--- 643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小气车 55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35000
其他应收款 50000
2.借;应收帐款 58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轮胎 5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00
3.购进材料是进项税额是700000
运费抵扣30000*0.07=2100
轮胎的销费税为500000*0.03=15000
小汽车的销费税为5500000*0.05=275000
9月份应纳增值税为=935000+85000-700000-2100=947900
销费税 =15000+275000=2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