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鉴定等级,应该是多少?谁来帮下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3:31:44
2006年10月27号上午骑摩托上班,进入公司厂内发生了交通事故,后经过抢救,我的脾被完全摘除了,左肾挫伤,我本才21岁。公司当时就拿出1万元抢救我,我脱离生命危险后,公司就拿出1万后再也没有管过,公司不给我按工伤待遇,后我自己本人去劳动局申请个人报工伤,后劳动局批下来我属于工伤。
但是就在半年后工伤批下来,我的肚子变的大起来,后又去我做手术武安市医院检查后,医院确定为手术后的〈切口疝〉,还要在次进行一次腹部修补手术。
2007年10月25号,我去邯郸市中心医院做了第2次手术,现在我刚刚出院,去年我看工伤坚定等级标准上:青年脾切除是属于5级伤残,但是就在前几天我看见一本新书上说,2007年7月1号实施了新的劳动伤残鉴定等级上说:青年脾切除为6级伤残。
我就是想问下,现在我要是去鉴定伤残等级,就像我,到底属于几级伤残等级呢?还有就是我第1次手术半年后出现的手术后的〈切口疝〉是否属于武安市医院医疗事故,武安市医院是否应该赔偿我所做的第2次手术费用呢?或者第2次的手术费用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单位赔偿呢?
注:我是河北省武安市人

根据新的工伤鉴定标准,什么是切口疝呢,是因为医院处理不当还是疏忽呢,还是自己本身的身体原因出现这样的原因,可以到当地鉴定部门进行鉴定来确定是不是医疗事故,不过要是不严重的话,还是算了因为在周期太长了,要是是医疗事故手术费用又医院承担吧,你要是是工伤的话,根据工伤赔偿标准和当地生活消费水平得到补偿

劳动部门仲裁为工伤的,可以按照新GB/T16180《职标》做。是不是医疗事故要到当地的卫生部门申请医疗过失鉴定的。如果医院有过失,那医药费和误工费等等都要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