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买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5:15:07
我是成都人,在成都南郊区有个农村宅基地的房子,是成都市武候区建委发的证.现在因为我妹妹生病了,急需用钱!所以决定把房子变卖套现~但是因为我知道农村房子是不能买卖的,我走访了很多的地方,银行和担保公司都不予办理贷款,期间还被骗了2000元钱~
现在已经是到的十万火急的时候了,我找到了一个私人的买主,他对我的房子有兴趣,考虑到这个房子马上要面临拆迁的问题了,都知道拆迁以后的回报是很丰厚的,因为我们家现在的情况也无奈的决定要放弃这个利益了.可是我不知道这个事情应该怎么操作才能保障买卖双方的利益,我愿意在拆迁赔付以后配合买家办理相关的变更过户的手续,只是在这个之前,不知有些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也不知道公证处会不会受理我们的买卖协议?或者我们是否可以把协议签成是借款协议?如果到期没有还款我方配合对方办理相关的手续.
请懂行人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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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有800分,如果答案是满意而全面的,我可以全部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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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房屋能否过户呢?

首先,买方必须是农村户口。因为国家规定城镇居民不能购买农村住宅。
其次,风险主要是买方。只要买方能接受,采取合同购买或借款方式都是可以选择的。
如果合同购房,买方也愿意拆迁以后过户,合同无需公证。因为规范的合同同样是受法律保护的,是否公证都一样。认为只有公证才保险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但如果真的这样做,风险全在买方。
如果签订借款协议,那纯粹就是借贷关系了,同房产买卖不相干。即使借贷双方都有承诺,但在法的层面上是不被认可的。买方能否得到房产,完全取决于卖方的信用。
最后,比较完善的做法,应该是买卖双方签订交易合同,产权先过户,拆迁的事由买方自主处理。这样既符合房产交易的法定程序,又能确保买卖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