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是否一定要具备暴力行为,有例外吗?有的话请举例说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5:53:15

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是抢劫罪成立的必备要件,但这里的暴力应当作比较广义的理解,就是说是指一切能够使受害人不能反抗或不欲反抗的行为,比如迷倒、麻醉之后取财仍然成立抢劫罪而不是盗窃罪,个人感觉这只能说是对“暴力行为”的宽泛理解,而不能看作是例外。

没有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