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村及村以下领导什么情况可以算做贪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5:40:39

村委会成员也会犯贪污罪吗
  按我国刑法的规定,贪污罪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那么作为群众基层组织的村民委员会的成员显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他们确实可能触犯贪污罪。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中对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并未定贪污罪,而是定为职务侵占罪。因为如果村委会成员只是从事了集体组织的事务,如管理集体的财产则显然他们的地位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当然不会触犯贪污罪。
  但是如果村委会成员接受行政机关的委托代替行政机关从事一定的行政管理事务,如发放救灾款项等,则在此过程中存在的非法行为可能触犯贪污罪。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了解释认为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时,属于 "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和发放; (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和发放; (三)土地的经营、管理和宅基地的管理;(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和发放; (五)代征、代缴税款; (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 (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在从事前款规定的公务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构成犯罪的,可能构成构成贪污罪。

5000元以上就算贪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