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问个法律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3:19:04
如果一个外地人到外地杀了某一个人,那个杀人者也自杀了,无法查明那个杀人者的身份,那么那个杀人者的尸体怎么处理呢?
如果能够查名那个杀人者的身份,那个杀人者被判死刑那么那个杀人者的尸体如果通知其亲属,其亲属不来认领又怎么处理呢?如果那个人来到外地杀人前到那个地方的某个旅馆有行李放在那旅馆杀人后,杀人者被抓,那么杀人者的行李又怎么处理呢?
知道的同志麻烦告诉下!谢谢了!不懂的别瞎捣乱!
是杀人者自己的物品也!也冲公?

1、无人认领或无法查清身份的尸体,应当由公安机关交当地民政机关负责安葬。
2、知道死者身份的,其遗留物品应当交还其家属,但属于犯罪工具的除外。

应该是都交给当地派出所处理。

意外死亡都是要通过政府的。物品也充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