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女方再嫁,称作”出?“,请朋友帮我查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8:30:14

古代人离婚称为:“出妻”、“绝婚”、“来归”、“休妻””、“和离”、“义绝”等。

古代女人再婚称为:“二婚”“再婚”“再嫁”“再醮”等。

X嫁

第一次出嫁是作"归"吧
第二次,可能是"出"

“出”是指女子被夫家所休。
中国古代的法律、礼制和习俗中,规定夫妻离婚所时所要具备的七种条件称“七出”,当妻子符合其中一种条件时,丈夫及其家族便可以要求休妻(即离婚)。
七出 又称“七去、”“七弃”。所谓“七出”,即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所谓“七去”,即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多言、盗窃。“七出”“七去”词殊而意同,都体现了男尊女卑思想,有利于家庭中的夫权统治。

“七出”: 《大戴礼记》——“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唐律疏议》——“七出者,依令:‘一无子,二淫泆,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妒忌,七恶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