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赡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8:09:07
我现在与爱人离婚.我公司交了6年社保.个有交了5700左右.她公司现在没有交.正在打官司.现在爱人提出以后如果说这钱要交,(她公司可能个人多点)要10000左右.要我们一起交.请问这合理吗?不管如何我都同意.我只是想明白法律上说得过去吗?离婚后的事情还要我来出.她提出离婚我是不同意的.我们的财产我准备与她三分之一可以吗?还有她不要孩子,也不出钱养.以后孩子可以不赡养吗?

你们离婚时的财产分配和子女赡养是可以由你们两人自行协商进行,这种情况下如何分配只要你们能达成协议又不违反法律,多少都是可以的.如果你们达不成协议,到法院解决的话,那法院就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了.

1.不合理
2.有约定从约定,也就是说只要你同意,一切OK.
3.财产分配由当事人双方约定.
4.离婚后都有扶养孩子的义务,扶养费是必须要出的,不出不合法也不可能.不存在不出钱扶养而孩子以此为由不赡养父母的说法,子儿赡养父母是义务,也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