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个关于车辆保管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9:45:09
我想问下,那些公共场合,比如公园啊,商场啊的收费停车地点是由场地所有者自己开的,还是由民政部门批准才能开设的呢?收费标准国家有没有规定标准啊.
谢谢各位帮忙了.

深圳市停车场(库)车辆保管收费标准(深物价〔1993〕3号)

  深物价〔1993〕3号

  一、小型汽车:含2吨以下人货车、19座以下旅行车、各类小型客车、小轿车:

  1、一类(含多层住宅区、高层商住楼、住宅楼)
  ——
  |多|
  |层|临时保管:露天5元/次,室内首两小时5元,第3小时起2元/小时;
  |住|
  |宅|月保管:露天120元/月,室内200元/月。
  |区|
  ——

  ——
  |高|
  |层|临时保管:露天5元/次,室内首两小时5元,第3小时起2元/小时;
  |商|
  |住|月保管:露天250元/月,室内400元/月。
  |楼|
  ——
  2、二类(含工业小区、写字楼、商业大厦、宾馆、酒家、码头等等)
  临时保管:露天5元/次;室内首两小时5元。第3小时起3元/小时;
  月保管:露天300元/月,室内500元/月。

  二、中型汽车、含2吨至5吨货车、20-40座旅行车、客车:

  1、一类(含多层住宅区、高层商住楼、住宅楼)
  ——
  |多|
  |层|临时保管:10元/次;
  |住|
  |宅|月保管:250元/月。
  |区|
  ——

  ——
  |高|
  |层|临时保管:10元/次;
  |商|
  |住|月保管:500元/月。
  |楼|
  ——
  2、二类(含工业小区、写字楼、商业大厦、宾馆、酒家、码头等等)
  临时保管:10元/次;
  月保管:600元/月。

  三、大型汽车:含5吨以上人货车、拖挂车、平板车、集装箱车:

  1、一类(含多层住宅区、高层商住楼、住宅楼)
  ——
  |多|
  |层|临时保管:15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