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货分录的写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8:50:41
某商业企业向天津百货批发公司购入香皂20 000块,单价2.20元,进项税率17%,价税共计51 480元,供货单位代垫运费1 000元,货款结算采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会计分录应怎么写?
代垫运费是不是应该单独写一个会计分录呀???

借:商品采购——天津百货44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 580
经营费用——进货运费 900
贷:银行存款 52 480

根据财政部规定,对商品流通企业外购商品等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以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借: 库存商品--香皂 45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7 480
贷:应付帐款--- 52 480

应该不用,都是欠天津百货批发公司帐款,可以理解成购买商品的价格是45000

楼下说的对,要是运费结算单据上是开给本企业的,运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可应该是7%吧?
经营费用也应该进存货成本吧?不应作为经营费用,那样岂不是提高主营业物收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