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来的有积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4:45:25
请提供25个
例子:(审理)
(审理)案件

1.比如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一套房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90平方米、公摊面积10平方米,结果实测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80平方米,公摊面积20平方米。这就很麻烦了,因为按照司法解释字面的规定,套内建筑面积与建筑面积的误差都可以引用第十四条来确定,本案如考虑套内建筑面积误差,实测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远远超过3%的面积误差,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但是房屋建筑面积却毫无误差,如考虑房屋建筑面积误差,则买受人无权解除合同。两相矛盾,必定使人无所适从。
  由于实践中很多人可能采取一种计价标准。但还把套内面积、建筑面积数字也写在合同中,造成了这种矛盾的局面。由于越来越多的面积误差实际上都从公摊面积而来,因此这样的问题很常见。
  (现实意义)

  建议各位购房人士确定单一的计价标准,比如只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价,不管实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共摊面积如何变化,都不改变房价结算办法,这样简单明了、比较公平。售房人员面对大家的疑问时总是说他们的房屋面积是同比增减,其实不是那么回事。

  2.举个例子,宪法中有保护公民人身权的内容,但是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要付的具体法律责任由《刑法》的故意伤害罪作了具体规定了,所以只引用《刑法》而不能在引用宪法。

  3.一般应当审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婚姻的基本情况。二、夫妻发生矛盾的情况。三、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情况。这三个方面问题就是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一般应当审理清楚的案件事实。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一是对于同一类型的案件,庭审的层次有其共同的层次结构。二是在审理过程中,对每一法律事实的审理应当遵循,时间的先后次序和事件发生、发展、结果的先后次序进行审理。三是庭审是从单一证据,到具有一定内在联系的一组证据,证明某一事实。到若干组证据证明整过案件事实的过程。但是庭审仅仅依靠案件审理的层次结构是不够的,因为这种层次仅仅反映了案件庭审的一般规律,而每个具体案件有其自身矛盾冲突。而这些矛盾冲突,正是本案当事人争执的关键问题。因此,在法官庭审时既要重视庭审的层次,又应当找出双方矛盾的交点问题,才能充分发挥其庭审功能,及时查明案件事实。当事人争执的交点问题,往往不只一个,而有几个。因此,法官在归纳交点时要注意几个问题:一是确系当事人争执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