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是否有累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2:13:18

上楼的前面论述了一大段,很有道理,但遗憾的是,没用,前面的是每一个学法律的人都知道的。现在我们就是要讨论单位能否构成累犯。你在写了前面的一大段之后来了句综上,所以…… 呵呵,未免太牵强了吧?你前面的论述和后面的结论有因果关系吗?你讨论了它们的因果关系吗???你就是ctrl+c再来个ctrl+v吧? ^_^

单位不可以构成累犯。特别累犯我们就不讨论了,单位首先就不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当然你也不能构成特别累犯。下面讨论一般累犯的情况。
从字面意义上来看,刑法第65条对累犯的规定说明“……犯罪分子……”,既然是犯罪分子构成累犯,单位当然不能构成累犯。如果这个理由不能让你们信服的话,看下面的:
单位不能构成累犯的还一个原因在于对单位的处罚制度不同,单位犯罪一般是双罚,即:既罚单位(当然是指罚金刑)又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按照累犯的概念,要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我们可以想想:A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B被抓,判3年,出来了,然后又回到A单位,A单位又因为B的原因犯罪,B又该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此刻,大家注意在整个过程中都是单位犯罪,但单位本身被判处的是什么刑罚??单位根本就没有判处什么有期徒刑。上面那个例子是最极端的。 其实平时可能就是A单位犯罪,领导人就要换了,换个领导人,然后又犯罪了,你说累犯不累犯?说累犯,人家新领导人还是第一次犯错呢,说不累犯,单位可是第二次犯错啊,呵呵。
所以,单位不仅不能成为特别累犯,也不能成为一般累犯,也就是单位不能构成为累犯。
再说,现在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很谨慎,尚且规定一个刑法没有规定单位可以构成的犯罪,单位一律不能构成,我们怎么能在刑法没明文规定单位可以累犯的情况下来个单位累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