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银是否应该赔偿店里丢失物品?法律上有条例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00:03:48
①.某品牌女装专卖店 当天上班店员包括:店长1名,收银1名,导购6名。
②.丢失货物2件衣服,店长开会`要求所有人员均赔偿。
③.如果是店铺丢失东西?又或者是库房丢失东西呢?
另外:店长和收银各保管一把钱柜钥匙是否合理??
收银是收钱的`难道还要赔偿店里丢失东西?我很不理解!
请专家解答。请贴出详细的法律条例规定~`谢谢~回答的好追加分!
是我朋友的事,补充收银的要求不是收钱吗?忙的时候虽然要求她也当导购,可她实际还是不是导购人要呀`另外`她们店里的导购人员有分片区。是不是应该哪个片区丢了东西就由那个人负责呢???

从你介绍来看,用人单位的做法是违反劳动法的。只有劳动者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能对单位的损失进行适当赔偿。一是存在过错,二是适当赔偿。首先,收银如果在事件中不存在过错,则不必赔偿。其次,如果赔偿也只是适当赔偿,不是全部赔偿单位的损失。就此事如单位违法扣了劳动者的工资,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从你介绍来看,用人单位的做法是违反劳动法的。只有劳动者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能对单位的损失进行适当赔偿。一是存在过错,二是适当赔偿。首先,收银如果在事件中不存在过错,则不必赔偿。其次,如果赔偿也只是适当赔偿,不是全部赔偿单位的损失。就此事如单位违法扣了劳动者的工资,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是你所管理的物品丢失你赔偿是应该的。

如果不是.你不需要做赔偿吧.

而且~我觉得这根本不合理!
店长又不知道到底是谁偷的,不应该让但天上班的人员赔偿,因该通过调查再去下定论!我觉得不用赔!不过工作人员也有一定的则任~`但不该全额赔偿!要赔就赔百分之20好了~我还是比较支持你的看法的~~~不配最好~~如果衣服超贵的话,你可以在法律咨询站那里咨询一下~~

因为存在过错应当进行适当的赔偿。

绝对是不合法的

一分钱不用赔偿!
首先,丢失的是你公司的东西,丢失的东西的赔偿责任人应该是偷东西的人而非员工
二,公司作为独立的主体,应独立承担被人偷东西是损失
三,除非证明员工在工作中确实存在过错,比如离岗了,但是即使存在过错也不应全赔,是合理赔偿
劳动部所发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有规定什么是克扣工资:规定》第十五条中所称“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
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
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1)国家的法律、
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
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工资总额与
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
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