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法律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5:08:57
甲骑车不慎掉入修路挖的沟里造成车坏人伤,此坑周围无栅栏围住也未安置警示灯,后来查明修路队雇佣的王某所挖
甲的损失由谁赔偿?
修路队,王某,还是共同承担?

如果你选择去法院诉讼的话,可以以修路对和王某为共同被告。但依据民法原理,王某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其产生的责任应当由修路队来承担。也就是说,法院一般会判决修路对向甲承担责任。但是,如果王某有重大过失或者故意的话,也可能承担连带责任,若王某是遵守修路队操作规章的话,就无须向甲承担责任。

总之,修路队是一定要承担责任的。王某是否承担责任看其主观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