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打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16:28:02
我父亲由于昨天喝醉酒与另一明喝醉酒的人打起来,当时那人问我父亲一个电话,可是我父亲说错了(喝多了),那人就过来把我父亲拉倒在地上,当时我父亲也生气,想他一个双下肢残疾人这样受欺负,就顺手拿起水杯丢象对方,造成对方眉擦伤,眼肿了,我妈就带那人去了医院,医生也说没事,连布都没包,可是今天那人却跟派出所说要在陪一打笔,要不就在照片子在住院,我父亲残疾人没工作,我母亲自己在外打工,我又要念书,家里根本没钱陪他,我们该怎么半!这件事请要是到法院是不是会判我父亲然后陪钱?
不是谁先动手,虽说是他先动手把我父亲拉倒在地,可是毕竟我们这边没伤,他那边有伤

这个问题不大,首先你的父亲不是先动手的,而且双方都喝多了,也不是故意的,主观上没有故意,最多也就是个过失。
其次,并不是你们先挑逗的,是他们先动手的,你们属于正当防卫。没有任何责任。也不是防卫过当,不需要赔偿对方任何费用。如果对方耍赖你们就不要理就可以了。让他随便去折腾好了。
你父亲根本就不会被判刑的,如果对方去告你,你们就说你们是正当防卫就可以了。不过需要举证哦。
如果还有问题可以给我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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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民法上有关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规定中,18周岁以上、精神状况正常的自然人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有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才会在一定范围内受到一定的照顾。因此你的父亲是否残疾于本案无关,你父亲的残疾并不能作为你们拒绝赔偿的抗辩事由。
其次,关于醉酒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第四款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你父亲作为正常的成年人,应该预见到饮酒后可能会造成神志不清的后果,但没有预见或已预见却轻信能够避免.无论在刑事上还是民事上,醉酒都不可能成为免责事由。
但是据你的描述,你仅仅是说对方拉倒了你的父亲,但对方接下来的表现你却未作说明。这恰恰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如果对方仅仅是把你父亲拉倒后并无继续攻击的动作或意图,则正当防卫不成立。因为刑法规定正当防卫只能针对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
至于说判刑是绝对不可能的。对方的只有轻微擦伤,你父亲的行为没有达到故意或过失伤害罪的程度。
至于说到赔偿责任的问题,那你必须要回忆并能证明我上面所说的你的描述中有缺陷之处。想办法向公安机关或者调解方证明你所说属实。如果不成立正当防卫,你父亲则应该负赔偿责任。
也许你会觉得不公平,你也许会问“难道我父亲还要等到对方在打他一下才能还手吗?”但作为学法律的,我只能这样对你说,这就是所谓情与法的矛盾之处。如果换了我遇到一人先动手打我,即使他没有继续攻击我也一定会还手。但是,如果对方造成损失,我只能赔偿。

和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