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独资企业和自然人独资企业的一点疑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7:57:55
在学习刑法时,讲到关于单位犯罪的主体中的企业时,书上用了:“企业包括独资企业、合资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集体企业、国有企业等”(刑法学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6版 第40页)
又在后面的内容中说:“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例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自然人不具有法人资格,因而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出处同上)
那么,我想请教下,独资企业和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之间有什么区别,独资企业除了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还包含了什么,望解答,谢谢
请不要只是搜索下复制粘贴,谢谢

我只能就我所学给你一些答复,肯定不很完整,仅供参考!
关键是怎么理解“独资”。我认为独资不仅可以是自然人独资,还可以是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独资。以上我认为是独资企业的完整外延。个人独资是它的一个组成部分。

能否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主要取决于独资企业的责任能力。
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的独资人承担无限责任,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投资的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是组织(一般是公司)而不是自然人,其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成立的企业具备法人资格,就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我还想强调外资企业(外商来我国举办的独资企业)不论投资人是个人还是组织,其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即具备法人资格。

除了自然人就是法人了,除了自然人独资企业,难道有法人独资企业吗?
如果是法人,就不是独资了吧!

独资企业:是指依照《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是为让外人感到困惑和混淆的地方,很多人说所谓的“一人公司”或者“一块钱注册一个企业”,都是对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误解和谣传(这其中,没有操守、不学无术的记者们起了很多恶劣的作用)。

个人独资企业是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成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作为一个自然人企业,投资者对于企业的经营风险负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个独企根本不是企业法人,更谈不上公司法人。

1、在投资者的身份上,首先要求是中国公民,其次规定某些职业者不能成为投资人,比如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公检法系统人员(当然,应然和实然之间是有差别的,我想大家也知道);

2、出资。这里存在严重的谣传和误解。个独法中确实没有关于最低出资额的规定,只是笼统讲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但是任何企业要运行都是要有必要投入的,个独企也不例外,没有足够与拟开展的业务相应的投入,工商部门是不会批准的。在实践中,依照地区、行业不同,实际的最低限额一般在5万-10万之间;在投资方式上,可以以投资者自己的财产出资,也可以以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