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究竟属于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0:23:34
爸爸去世多年,爷爷一直与我们(妈妈、继父、我和弟弟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在1992年统一换发房产证的时候,在爷爷的同意下,妈妈把爷爷老房子的房产证名字改成了自己的名字。(当时房子不值钱,也许就值个三四千而已,再加上老屋破旧不堪,爷爷又住在我们家。所以爷爷直接把房产证交给了我妈妈,想着以后留给我弟弟。当时我弟弟还小,所以妈妈为了方便就经爷爷同意直接改成了自己的名字)如今,我们村的房子升值了。十多年来一直没有管过爷爷的姑姑(爷爷的女儿)唆使爷爷搬出我们家,自已住在老屋。同时不断的与妈妈索要房子,也不承认当年把老屋赠给妈妈的事实。请问我爷爷还有没有权利要回老屋?老屋究竟属于谁?
爷爷当年赠与妈妈老房子(农村的宅基地)时只是口头的和有实际行动的(将房产证交给妈妈)并没有什么书面的签字或记录

具体需要查询相关情况。可以请律师介入进行查询。

你爷爷当时同意将房产过户到你母亲名下,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这种民事行为已经生效,是不能撤消的。由于房产的赠与在办理《房产证》时需要原产权人签字同意后才能办理,如果他现在不承认当年把老屋赠给你妈妈的事实,可以到房管部门查阅档案,其中有你爷爷的同意赠与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