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己的规定能称作“法”吗,有没有法律风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3:16:54
我们企业为提高大家的质量意识,前不久颁布了一个“产品质量法”,这种称呼会不会有法律风险,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能不能称作法

这个“法”的名字倒是不会有多大的问题,关键看这个“法”的内容是否同国家的法律法规相冲突。

企业是有权制定一定的,管理制度的,前提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至于其规章制度的命名方式是不会有法律风险的。

当然不能.

不能!因为你们所制定的是规章制度,是根据法条来制定的,法只能是国家权力机关才能制定,层次不一样,风险不好说.

这个规章制度不能称作法,更不会有法的效力,它只是一个约束你们企业内部的制度,它的效力范围就在你们企业内部,不能对抗第三人。
法律是由国家权利机关制定的,我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它的效力及于全国。
你们颁布这样一个名为“法律”的制度,就似乎具有了制定法律的权利,这是违背宪法的行为,即为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