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撞伤人逃跑,乘客将伤者送进医院,他们是什么样的法律关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7:31:06
乙乘坐甲的出租车到市里办事,途中因甲的大意撞伤了行人丙,甲欲逃逸遂催促乙下车并付款,乙误将两张一百元的人民币当作十元的人民币支付给甲,甲拿到钱后就逃走了,这一切都被路人丁看到了。乙下车后见丙伤势严重,就将丙送往医院,并支付医疗费等2000元。丙出院后,欲寻找肇事者甲,就在报纸上发布了一则悬赏广告,内称:有提供线索的愿支付1000元奖励。丁看到后将甲举报给丙...
请问:甲与乙,甲与丙,乙与丙,丙与丁之间各发生了什么法律关系?本案应该如何处理?

甲乙:甲拿乙两张100跑掉,属于不当得利.该返还.

甲丙:
甲撞人逃逸,若五重大过失,丙也非重伤,就赔钱了事.
若甲故意,丙重伤,触犯刑法交通肇事罪
由于甲逃逸,将承担全部责任

乙丙:无因管理.

丙丁:合同关系.丙发广告要约,丁与丙出于真实意思,丁履行,之后丙也要履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