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想为我的奶奶讨个公道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5:16:45
我奶奶在县城给一个老人当保姆,大概有10多年了,在我奶奶在他家当保姆大概6.7年后的时候,我奶奶和他去办理了结婚证,这样的话我奶奶在他去世后就可以每月领到一笔生活费.
今年那老人家去世了,请问大家你们觉得我奶奶可以有权利住在这个老人的家里吗..我的意思是并不是要他的房子,只是让我奶奶住到老不能料理自己后才回自己家.其实我奶奶在县城十多年了,现在已经60多了,让他回家干农活也不是那么一回事,也吃不消了,也习惯县城了..毕竟在县城的话买点吃吃也方便点...
我觉得既然他们办理了结婚登记应该有权利住的吧 你们说呢.在那老人家去世不久,我们和他那方的家人就因此争执过,起初他们不让我奶奶住,后来我奶奶也不肯走,因为觉得自己有权利住.

我说的话完全是站在法律的立场上,不在个人感情上,
1:看去世的老人的遗嘱,老人没遗嘱就按法律办事,如果老人有遗嘱,让住就住,不让住也没办法.
2:房子的产权是谁的?如果不是老人的,就没办法了.
3:如果具备以上两点,就有权利,否则,只得让奶奶回来.

有权利的,结婚了,不管怎么说也是他们的妈妈,那怕是后妈,子女是有义务赡养父母的!可以起诉的!!

二楼说的非常有针对性~~奶奶要是回来也会有生活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