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本省重新自考可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6:37:14
我在西安考了两门,现在想回本省重新自考,那两门成绩也不想要了,请问这样可以吗?

为什么不可以,当然可以的啊。

你只要回去原来的省的自考办报名就行了,重新办理准考证,重新选专业等等。和在西安是否参加过自考没任何关系。

[A]、(1)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得单科合格证书者,后因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到外省、市,其已取得的单科合格证书继续有效。考生持调出地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的证明信件和单科合格证书,向调入地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申请,办理准考手续,可以免试相同课程。如无相同专业,经调入地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批准,可改考相近专业。报考相同专业或不同专业,原来未考过的课程,应按调入地区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参加考试。

(2)因工作需要(户口未迁移)而长期在外省、市工作者,可持原工作地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的证明,经当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同意,就近在所在地(市)报考。

[B]、自学考试跨省转考的手续

跨省转考,应向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原考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委办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注销准考证,然后到转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委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领取新的准考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

[C]、我市考生转往市外怎么办理手续

从我市转往外省(市、自治区)的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到所报考的区(市)、县自考办填写《转出考籍档案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并缴纳转考手续费;再由区(市)、县自考办开具市考办制发的《转考介绍信》。

[D]、从市外转入我市的考生怎么办理手续

从外省(市、自治区)转入我市的考生,须持原报考省(市、自治区)考办的《转考介绍信》和已获得的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到接受区(市)、县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经验核原件后,由考生填写《转入考籍档案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报名考试作为转考生对待,核发新准考证。在取得考籍后,考生还须在所报考的(市)、县自考办申请办理课程免考手续。

可以!办个迁移,要你所在地接收你就可以,过了的课不用再考的

可以的

完全可以,连迁移也不用办理啊!办理什么啊,就当重新开始呗。。没什么不可以的。如果不要成绩的话,就不用办理任何手续就是了。

听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