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购买的无形资产金相税如何处理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6:13:02
单位购买的无形资产金相税如何处理呢?
直接做进成本还是需要认证后进行转出呢?
什么样的情况下才可以抵扣呢?
如果不认证都造成滞留票了
税局查起来怎么解释呢?

如果你们取得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相应的进项税额应计入此无形资产的成本。
这个进项税额不需要认证,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如购买的原材料)的进项税额才需要认证,并可以抵扣。
这个发票既然是入账了,也就没有滞留的问题了。

《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
第十二条 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
生的其他支出。

《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无形资产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

购入无形资产时,按发票金额(普通发票)入账。

直接计入成本,进行摊销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