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想问下我的这个情况可以拿到工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2:09:40
我在西南一家大的体育用品店上班,上班时间是上午8.30到晚上10点.月工资是450加提成,提成是1%,试用是一个月,试用时间没有提成.在我上班的时间就听老员工说这个店经常不明不白的掉货物,在我上了有差不多一个多月的时间.我就不干了.辞职以后老板3个月都没有发所有员工工资,前几天在找老板要工资时.他以我工作期间掉30几件衣服为由,让我赔700余元.可是这只是他自己在说,所有员工都不承认.他又拒绝报警,只是让所有的员工来赔偿他的损失.面对这样的老板,我们应该怎样维护一个打工者的合法权益?

申请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仲裁,对仲裁不满意的向法院起诉,要求老板支付工资。老板没有证据证明是你们员工拿的衣服,没有理由要求赔偿的。

去劳动局投诉呀

首先 先有证明你是他那的员工 试用期 一般他没给你签什么的吧 如果没有合同证明 你是绝对拿不到钱的 即使他不篇个理由不给你工钱 而是直接说不给你 你也耐他不何 篇个理由只是不想你天天去他那闹 如果真的啥证明都没有在你手上 那么 恭喜你 你可以天天去闹了~~

打他TMD的,引起点全国轰动的效果出来.呵呵,气话.找个专门的律师是正事,拖久了,自己都没勇气了.国家的法律是死的,就看你能不能把它搞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