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收取房产证是否合理,收取的金额是否多啦他们是依据什么收取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5:29:08
我朋友家在河北廊坊有一处老房,在1983年就盖好了,当时是村大队批给的房基地,占用房基地的费用也如数教给村大队了,可是房本仍然迟迟为给,就这样一直拖着,(家里人一直在外面打工很忙)直到今年2007年,家里人觉得不能再拖啦因为儿子要结婚回头连个本也没有不好看,二老就找到村大队,镇政府,镇土地局的人要他们重新教钱,并且按新土地法执行,二老不解,钱都教过啦,村里也开证明了,可土地局的人表示不拿钱绝对不给办,而且金额巨大,二老一生的心血都培养家里的三个大学生了,哪里还有钱呀!不过最后二老借了些钱给办上了,想问问专家这合理嘛?
还有一个问题您不说交钱时的收据吗?这次新交的有收据,以前办房本的钱是爷爷交的并且人已经过世十年了,早就找不到收据了,并且当时收钱的大队书记也过世了,不过当时的其他干部还见在,到是给开了个证明,不知道到时打起官司来管不管用。

不合理。
你们现在要做的事情是赶快收集证据,(当时交钱的收据,当时交钱的见证人等)
收集好证据后,可以提起诉讼。
补充问题回答:
中国是讲法律的,不管任何人,违法必究,建议你们请位律师,不见得你的官司就输。
还有一个建议,你可以到人大信访办公室反映情况,应该可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