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航拟招飞行学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附加条款的疑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4:43:20
1 关于厦航拟招飞行学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附加条款的疑惑

……务必在每份《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附加条款”栏中手写如下条款并落款(姓名、日期),若《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无“附加条款”栏的,请写在空白处并落款:

1、该生必须符合中国民航总局规定的飞行员政治条件及体格标准,否则用人单位将不予接收。

2、该生必须于2008年3月前通过用人单位安排的英语口语及笔试测试,否则不予接收,且该生应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3、该生必须于2008年7月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用人单位不予接收,且该生应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4、除本附加条款1、2、3条规定外,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协议的,必须征得另一方同意,并向另一方缴纳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

附加条款的1、3、4条我个人认为是合理的,条款2却让人吃惊,是不是所谓的“霸王条款”呀

请问这中条款是不是合理合法?

哈哈,我也是刚刚通过体检的学员。以后我们就是同事啦。这个你放心吧,上次去体检碰到了咱们一个学哥,和他聊了一些。英语就正常学就可以了,只要靠自己能力过的四级都没问题,放心吧,咱们以后见!

就算是霸王条款
你想进去的话就得遵守
因为这个是航空公司自己的协议
他们又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