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子的归属权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3:57:31
我有一处房子,因儿子要结婚,而房子又太小,所以于2004年卖了4万元,另外借了2.5万元,按揭买了个较大点的房子,这个房子首付6.3万,儿子每月还房贷,媳妇的工资就是给他们自己买点衣服等等。我每月的养老金就负担了伙食。户主是写的儿子的。
如今媳妇整天在家找茬,要赶我出门,说房子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请问法律上是如何界定这个房子的权属的。

1 如果房子是在婚前买的话那么是你儿子的个人财产,但是你可以主要要对方还你的那4万元。
2 如果是婚后买的话那么是夫妻共同财产,你也可以主张要对方还你的那4万元。
3 不管那房产属于什么性质的,你的儿子都有赡养你的义务,所以他们是不能够把你赶出去的,严重的话这是犯罪的行为。
4 如果你儿子不能够很好的办理这事或者干脆的就支持他老婆的话那么你可以要求对方还你那4万元钱,并且要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然后你自己单住/。我觉得这样比较好。

父母对子女赠与财产如果是婚前的一般属于对其子女个人赠与即个人财产,若是婚后赠与的则属于对夫妻的赠与即夫妻的共同财产!具体时间看房屋产权的取得时间了!
如你所说房子是按揭的,如果是结婚前办理的,房子应属于你儿子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了,媳妇只是对房子有部分债权!若是婚后才按揭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你的出资属于对你儿子的赠与!只是简单的分析,可以明确的是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时法定的,她无权赶你们出门!儿媳妇有些过分了!

婆媳之间纠纷难免发生,有时矛盾会比较激烈些,但没必要无休止的争吵而互相伤害影响家庭的和谐稳定,互相谦让理解的和谐的生活才是重要的!

主要得看你买房子时儿子和媳妇是不是已经领了结婚证,如果,没领就是你儿子的个人财产,如果领了则属于共同财产了

的却是共同财产